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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风波
Posted By autumnfay On December 16, 2007 @ 11:23 pm In 个人趣闻Personal Memories | 3 Comments
继续上个月的话题,既然想给乐乐一个更好的环境,既然喜欢得过且过的乐爸是指望不上的,乐妈只好自己上马,开始了看房之旅。
在中介推荐了N套房,看过了M套后,终于有一套房入了乐妈的眼,蓝村路地铁口,地段好;小区的规划与绿化也都不错,环境好;全装修,带地暖,挺省心;两间朝南卧室,符合乐妈对房型的基本要求,最让乐妈看中的是旁边有个据说是浦东最好的幼儿园(海富);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房东开出的价格让乐妈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1.7万/平米),他要到手197万,而中介保证说他们做低后,205万能全部搞定(未满5年的房子需要交一大堆的税)。于是,乐妈决定出手……
顺便说一句,就在乐妈表示出有那么一点点喜欢这个房子的时候,中介就开始拼命的催乐妈交定金,他的理由是要买房的人很多,只有交了定金才能有保证。鉴于乐妈的老妈的告诫-钱在谁手里谁就厉害-乐妈死活没有付那个定金。现在看来姜还是老的辣呀!
由于这套房子之前房东已经通过另一家中介答应出售给一名新疆老伯,但因为银行贷款的问题而至今没有成交。当时乐妈也跟房东讲,搞定前面的纠纷后再和我们联系,我们只是买房不想陷入任何纠纷中。房东和乐妈的中介都信誓旦旦的保证没有问题,房产证肯定可以拿回来的。
于是整个双休日,乐妈都在银行奔波,取钱,存钱,终于筹划了第一笔资金,开始憧憬将来的美好生活。始不料却被房东放了鸽子,在风中白白等了1个多小时,也没见其踪影。
事后乐妈咨询了资深人士,得到以下一些经验与大家分享:
1. 为了避免法律纠纷,一定要在看到房产证后才能开始后续的活动,千万记住一房不能两定,也就是说中介在此时催促交定金是不合法的。如果交的是意向金,那只是浪费彼此的感情。
2. 中介都会让你拼命让你付定金,一定记住定金在购买方的原因交易失败后是不能要回来的。所以一定要守住,不要轻易付出去。要付定金一定要签署能保护自己的定金协议。
3. 不要被中介的低价陷阱迷惑,不要相信他们的任何口头保证,所有的条款都要落在书面,不然损失的还是只有你。 就拿这例子来说,205万是个陷阱,按国家规定,如果房东要到手197万的话,购买方实际要支付的是230~240万,而中介为了诱惑购买,告诉你他们通过种种手段可以只需205万,当然不排除他们的确有这种手段,但是一旦失败,如果没有合同保护的话,购买方不能支付,之前的定金将被中介全部吃进。购买者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最后鉴于再次置业的困难,奉劝各位在第一次置业的时候一定要把眼光放的长远些,再长远些,呵呵!
ps. 大拇指广场旁的第九城市15号最后几幢房子开盘, 由于物价局核定的价格为1.5万/平米,而市场价在2.2万/平米. 房产商为了避免损失,将所有楼盘在开盘当日全部卖给了中介,而老百姓只能从中介那里以2.2万的价格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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